湖 南 省 儿 童 福 利 和 儿 童 关 爱 保 护 培 训 项 目 简 介  

      通过开展培训和运营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群体宣传有关儿童关爱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高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
      邀请省内和省外理论和实务届的专家、教授,为从事儿童福利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服务儿童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服务儿童的社会功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整合政府部门、企业、基金会、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资源,搭建关爱保护儿童的公益平台,实现各类资源与儿童服务需求之间有效对接,引导机构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公益项目合作等。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工
发布人: 刘凤燕 发布时间: 2020-02-28 点击量:288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省厅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八个最严格”的工作要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等全部实行闭式管理,防控扎实有效。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大量务工人员开始返回作岗位,农村留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成为重点关爱帮扶对象,现就做好下阶段疫情防控期间“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2月5日


 一、摸清“三留守”人员基本状况




春节长假结束,务工人员返程复工,部分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又将成为“留守”人员。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利用疫情排查工作契机,入村入户开展调查,了解、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具体底数和生活状况。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关爱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防疫期间“三留守”人员防护工作




春节期间,农民工大批返乡,人员流动性大,疫情隐患风险大,且农村留守人员均为老弱群体,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能力薄弱。乡镇社工站要配合基层组织,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通过现场演示、发放手册、网络视频等多种方式,帮助“三留守”人员家庭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要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充分发挥家庭中的骨干作用,劝导家人遵守国家防控疫情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指导家人勤洗手,外出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做好家中通风、消毒等工作,安排好家庭日常生活,做好家中老人、儿童心理抚慰、稳定情绪等工作;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要重点关注因疫情需要隔离的家庭中的儿童,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为其指定临时监护人,确保孩子得到有效监护、照料。

三、帮助“三留守”人员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




“三留守”群体是农村是最弱势的群体。防疫期间,民政部门要将“三留守”人员作为重点关爱对象,指导乡镇社工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强巡查巡访,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基本生活;对有其他困难的,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给予临时救助。对隔离期间生活物资储备不足、防护用品缺乏的服务对象,村(居)民委员会要以定点定人帮扶的方式,提供基本生活物资,并发放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确保正常基本生活。对监护能力不足的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老年人,村(居)民委员会要动员其在亲属中明确监护人,确保家庭中的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四、加强工作责任落实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厅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进责任落实。一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二要落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要通过微信群、视频等方式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学习、家庭监护和心理状况等情况,发现问题逐级上报。所有村(居)儿童之家暂时关闭,不得聚集开展活动。三要发挥乡镇社工站的作用。要及时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服务,并可帮助链接社会网络资源,为“三留守”人员提供网上关爱服务活动。四要号召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行动,主动参与联防联控。号召志愿者特别是未返校的大学生,在志愿服务组织的统一管理下,通过疫情防控培训,安全有序地开展有关志愿服务。

各级民政部门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情况,请通过市州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联系人:

儿童福利处 

谷满园 0731-84502255  13973735901

养老服务处

李志荣 0731-84502232  1387316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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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编辑:林安琪

校对:曾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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