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刘凤燕 发布时间: 2020-02-27 点击量:246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19号)要求,充分体现儿童利益优先原则,现就做好全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0年2月12日
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疑似感染正在接受医学隔离观察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疫区暴露史、有与确认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史,需要居家隔离观察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医务工作者(含医、护、技、药)和科研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等,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要指导各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及时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登记造册,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报告。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动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亲属或朋友中指定临时监护人,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对于亲属、朋友无法照料的儿童,要通过党员干部带头、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方式落实临时照料措施,保障儿童正常生活和必要防护。对于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监护责任的儿童,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身体状况不明的儿童,在由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诊断期间,儿童主任和妇联执委要跟进了解相关情况,并在隔离或治疗结束后,妥善落实监护责任,确保所有儿童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妥善照料,不漏一人。各地要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确保生活兜底到位。疫情防控期间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要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探索通过远程方式提供相关证明,也可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先行保障,其他手续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各市州要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并向社会公布。要安排专人24小时线上接听,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工作。市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加强与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联动,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保证信息通畅,确保紧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帮助协调,保证信息通畅,确保紧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帮助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及其家庭顺利渡过难关。